“把村里的 安装在他家大门口附近电线杆上的这一“特殊待遇”,韩孟银毫不隐晦反对的理由:“因为我是老上访户。”在他看来,此举就是为了阻止其上访,对他和家人的行踪进行监控。“我就不信看不住你!”2009年一名乡镇干部的这句话,让韩孟银至今耿耿于怀。
其实,上访户韩孟银享受摄像头监控待遇,在中国不是第一人。
山东省龙口市芦头镇乔家村村民李春华,从2006年开始,她为一个案子不断上访。2009年6月19日,又到北京上访,7月31日,终于回到家中。回家后没几天,她就发现对面两个房子中间的夹道上立了根杆子,上面装了一个摄像头一样的东西。后来发现对面无人居住的老屋里有人装电线,过去一问,对方说是检查电话线路。李春华的丈夫乔某到老屋仔细查看,发现老屋后墙被打穿了一个洞,里面放着一只黑色的摄像头,用麻布裹着,正对他家大门。8月16日,李春华发现,老屋后门框上还有一个更隐蔽的小摄像头
上访是公民的法律权利,按照规定可逐级上访。199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信访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检举、揭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其他信访事项。《信访条例》还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信访人。但法律在执行过程中却被严重扭曲。
对于上访,某些地方官员如临大敌,在他们看来“上访”就等于“闹事”,上访者是“不稳定因素”、是“刁民”。再加上各级机关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对上访诚惶诚恐,对越级上访者更是“围、追、堵、截”,甚至动用专政工具或暴力进行打击迫害。于是,“不许越级上访”的字眼在一些地方颇为流行。对此,还有冠冕堂皇的说辞——“不把矛盾上交”“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要知道,能在基层解决的矛盾,谁愿意冒着风险去越级上访寻求解决呢?通常情况下,不少老百姓逐级上访遭遇的是打“太极拳”。不少地方部门,对于上访者的诉求,往往要么置之不理,要么敷衍了事,甚至还会通过压制等手段打压上访者。在这样的情况下,老百姓也只有越级上访了。越级上访,则有可能打的是“少林拳”。越级上访,有机会通过更大的权力来纠正较小的权力,这是法制不健全的突出表现。因此,越级上访者便有“向更高权力靠近”的潜在动力,惊动的权力级别越高,事情的解决也可能会越快。
在上访户家门口装摄像头进行监控,说穿了是公权在偷窥私权,是矫法行政。在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在一个依法行政的国家,发生这样的事是公权的耻辱。“把村里的监控摄像头安装在自家门口,其他村民还求之不得呢!”可见某些执政者有多厚颜,说谎从来不感觉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