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在视频监控联网方面有了“地方标准”

2015-02-02 10:01:22   点击:
  11月22日,记者在省公安厅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省公安厅等单位编制的陕西省《 源共享程度低,图像信息系统

  11月22日,记者在省公安厅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省公安厅等单位编制的陕西省《 源共享程度低,图像信息系统技术标准不统一,各系统相对独立运行,视频监控图像资源难以在全省区域内联网共享,规范视频监控迫在眉睫。


  此次发布两个地方标准,将使我省成为继浙江省之后全国第二个发布的省份。这两个地方标准规定了全省视频监控联网共享系统建设原则、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工程施工、工程检测、工程监理的要求和方法等,并规定了从事视频监控联网共享系统设计、施工、维修、监理、检测的单位和从事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销售的单位,应在陕西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门市销售点也应在当地县级公安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时,规定了监控报警管理平台的组成、功能、性能、接口要求等,是视频监控联网共享系统设计、建设、验收的依据。


  我省制定的这两个地方标准,严格遵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既借鉴浙江等省相关标准的有益成分,又充分考虑我省具体情况,按照合法性、规范性、准确性、通俗性、文明性、针对性、简练性七条原则,经过充分论证和多次修改,确保两项标准能够正确指导我省视频监控联网共享系统及“平安城市”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