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2011年,LED是个大热门的话题,赚足了口水,赚足了人气。至于钱有没有赚到,这个就不好说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LED电子显示屏已越来越多的运用于广告行业。近年来LED户外显示屏广告数量的快速增加,其中有一部分是广告经营者设置的大型LED显示装置,还有一部分是经营者在自己经营场所外自行设置的小型电子显示屏。
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在户外发布电子显示装置广告需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的行政许可。针对LED屏不同于传统户外广告的特点,工商部门应积极探索科学的监管方式、加强行政指导,推动户外LED屏广告从无序到有序、从量多到质高的健康、稳定发展。但是从目前来看,在监管的这些方面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的,有人说管理上有很多困难,那么关键问题在哪里呢,又难在哪里了呢?
存在监管盲点:
目前工商部门仅仅对广告经营者或发布者设置的大型装置所发布的内容进行过相关的管理,而对经营者自行设置的电子显示屏上所发布的内容还没有监管到位,面临着管理缺位的风险。目前还有很多小型LED显示屏广告没有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
存在执法难点:
LED屏可以方便地随时发布或者调整广告内容,且播放广告时画面不断滚动,给执法检查带来了难度,特别是发现违法广告时,难以取证。就算做了违反法律规定的广告,当事人也可以迅速的删除掉,自然给执法取证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加强协作,联合监管:
LED显示屏广告管理工作涉及面广、范围大,应加强与城管、新闻、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采取领导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有效监管。以完善和扩大广告监测为基础,以落实告知、通报为主线,以强化行业自律为重心,以推动部门联合监管为保障,逐步建立规范化、立体化、全方位的LED显示屏广告监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