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公安厅2012-140珠海办事处口岸视频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5.54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用途:业务
2.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期及交货地点:详见用户需求书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本次采购不允许以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主要货物(摄像机)的制造商,或能提交其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或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对本项目授权文件原件。
4.供应商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8月7日起至2013年8月2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28日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1室
九、开标时间:2013年8月28日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1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300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唐工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62791688电话:/
传真:020-83301107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联系地址:/
邮编:510030邮编:/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