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快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与更新。统筹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及建(构)筑物数据库等资源,加快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应用体系建设。建立促进信息共享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信息更新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务部门信息共享和信息更新管理。各政务部门应根据职能分工,将本部门建设管理的信息资源授权有需要的部门无偿使用,共享部门应按授权范围合理使用信息资源。以城市统一的地理空间框架和人口、法人等信息资源为基础,叠加各部门、各行业相关业务信息,加快促进跨部门协同应用。整合已建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新建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共享设施,实现基础信息资源和业务信息资源的集约化采集、网络化汇聚和统一化管理。
(十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城市人民政府要将提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作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大力推动政府部门将企业信用、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综合交通、公用设施、环境质量等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鼓励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等机构将教育、医疗、就业、旅游、生活等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支持社会力量应用信息资源发展便民、惠民、实用的新型信息服务。鼓励发展以信息知识加工和创新为主的数据挖掘、商业分析等新型服务,加速信息知识向产品、资产及效益转化。
四、积极运用新技术新业态
(十二)加快重点领域
应用。支持物联网在高耗能行业的应用,促进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和能源利用智能化。鼓励物联网在农产品生产流通等领域应用。加快物联网在城市管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民生服务、公共安全、产品质量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逐步形成全面感知、广泛互联的城市智能管理和服务体系。
(十三)促进云计算和大数据健康发展。鼓励电子政务系统向云计算模式迁移。在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推广低成本、高质量、广覆盖的云服务,支持各类企业
充分利用公共云计算服务资源。加强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开发与利用,在电子商务、工业设计、科学研究、交通运输等领域,创新大数据商业模式,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十四)推动信息技术集成应用。面向公众实际需要,重点在交通运输联程联运、城市共同配送、灾害防范与应急处置、家居智能管理、居家看护与健康管理、集中养老与远程医疗、智能建筑与智慧社区、室内外统一位置服务、旅游娱乐消费等领域,加强移动互联网、遥感遥测、北斗导航、地理信息等技术的集成应用,创新服务模式,为城市居民提供方便、实用的新型服务。
五、着力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能力建设
(十五)严格全流程网络安全管理。城市人民政府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中要同步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在重要信息系统设计阶段,要合理确定安全保护等级,同步设计安全防护方案;在实施阶段,要加强对技术、设备和服务提供商的安全审查,同步建设安全防护手段;在运行阶段,要加强管理,定期开展检查、等级评测和风险评估,认真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增强日常监测和应急响应处置恢复能力。
(十六)加强要害信息设施和信息资源安全防护。加大对党政军、金融、能源、交通、电信、公共安全、公用事业等重要信息系统和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安全可控。完善网络安全设施,重点提高网络管理、态势预警、应急处理和信任服务能力。统筹建设容灾备份体系,推行联合灾备和异地灾备。建立重要信息使用管理和安全评价机制。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行业和企业自律,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十七)强化安全责任和安全意识。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明确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害信息系统运营单位负责人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智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各环节工作人员的网络信息安全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工作技能和管理水平。鼓励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信息安全认证服务,为保障智慧城市网络信息安全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