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A的公共政策与制度工作组目前正在制定“云计算准备就绪指标”。这是一个诊断各国法律制度可否达到接受云计算状态的指标。基于该指标,筛选出各国法律制度中的问题点,提出加以调整的建议。
“亚洲各国的法律制度各不相同。每个企业分别与各国政府进行交涉所需付出的成本巨大。所以成立了这一组织,将行业统一的意见传达给各国政府”,ACCA的CEO帮?达贝格还是手机“GSM标准”普及组织——GSM协会的总监,他正计划将云计算服务的国际标准从香港向亚洲推广。
大部分金融机构选择将其地区支援业务与地区数据中心设于同一地方。作此决定的基本原因包括有关地点方便其管理、有技术人员可供聘用,以及在拓展业务上具整体吸引力。
地区数据中心与金融服务机构的地区支援业务一般设于同一地方。
数据中心是促进重要金融交易的要素,如金融服务机构的交易平台因地方所限而无法设于证券交易所数据中心内或附近,会令人对香港提供世界级交易平台的能力产生负面印象。业界指出,由于程式交易已成为全球金融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香港需提升其有关能力,否则日后可能失去巨额新股认购市场的风险会增加。
商业机构在港设立数据中心可减低其营运风险。到了2012年,全球云端运算开支预测会增至3,260亿港元,占资讯科技开支总额的9%,显示市场日益倚赖透过网络或云端运算提供科技服务。如本港商业机构倚赖海外数据中心或其数据中心设于海外的云端服务供应商,他们会有更多机会受到服务或网络中断所影响,因而导致营运风险增加。举例而言,地震或台风可对海底电缆造成破坏,令本港商业机构与海外数据中心或云端服务供应商的连线中断,因而对这些机构在港的业务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如香港的环境及定位能吸引本地商业机构在香港设置数据中心,又能吸引云端服务供应商于香港设置数据中心,上述的营运风险便可大大减低。
商业机构在香港设立数据中心可促使其扎根香港。独立调查研究显示,商业机构对资本密集的基础建设(例如数据中心)作出投资后,把业务迁往其他地方的可能性会大大减低。根据访问所得资料和现有数据,地区性公司(例如金融机构)在作出初期投资/开展业务时,投放在数据中心的投资,估计高达总资本的30%。鉴于该资本投资金额巨大,此等商业机构不大可能于日后将业务迁往其他地方。
香港仍然是区内的主要数据中心及电讯枢纽。然而,对数据中心营办商和终端用户而言,在其他地方(例如新加坡)扩充或设立数据中心业务,是有其吸引的地方。新加坡等竞争对手一直积极推动数据中心业发展。举例而言,新加坡政府已制订各项措施,加快批核有关设立数据中心的申请及发牌程序,而与美国的做法相若,该地亦提供各种诱因以吸引外地投资者。根据业内受访者的意见,此举吸引了国际数据中心营办商,例如Digital Realty Trust、Equinix和Global Switch在该地作出庞大投资。此外,云端服务供应商(例如亚马逊、谷歌、VMware及Salesforce.com)在新加坡的业务,比其在香港的业务为多。
研究显示,数据中心的汇聚,应可节省基础建设开支,并能受惠于「最后一哩」设施所带来的好处。业界普遍认为,要发挥汇聚效应,不单是让更多的数据中心置设于一地,而是让他们汇聚一处,集中共用资源以降低开设和营运成本。
目前,除了少数营办商在香港科技园公司管理的工业邨内设置数据中心外,香港的数据中心均散布在不同地区。如当局拨出大面积土地(约8至10公顷)供集中兴建数据中心,便可发挥汇聚效应。此外,由于需求方面有保证,可吸引电力公司等服务供应商在资本密集的基础建设上作出投资。
合适空间/土地的供应情况。数据中心业所面对的主要约束之一,是缺乏合适的土地以兴建大型高端数据中心(第3+及第4级)。香港到了2015年,第3+和第4级数据中心总共需要额外500,000平方呎加高地台空间,或等于大约10公顷面积的土地。需求在2015年后将持续增长。
香港是设立数据中心的首选城市。数据中心营办商及终端用户均认同,即使在其他地方设立数据中心可能节省成本,但业界大多倾向选择在香港开设其主要数据中心,因为香港具备多项制度优势,包括:
首先,香港是区内金融枢纽,也是进入中国内地的门户。数据中心一般倾向设于业务运作地点附近,而对于个别数据中心来说,这更是特定的需要。
第二,鉴于区内其他地方(例如中国内地)的规管问题、资料私隐监管不完善、以及缺乏完备的基础设施等,数据中心营办商及终端用户均认为,香港是大中华区内设置其主要及/或后备数据中心的安全地点。
最后,香港不受地震等天灾威胁,为数据中心提供了稳定的营运环境。
香港发展为地区数据中心枢纽的经济效益分析。普遍观点认为,香港如不尽快供应足够及合适土地作发展高端数据中心,其发展核心基础设施以应付企业所需的能力将会受到影响。长远来看,香港作为国际都会和主要金融中心的竞争力亦可能被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