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要求商场监控设备须记录人员面部特征

2015-02-02 09:59:36   点击:
  8月1日起,北京市《大中型商场超市治安防范规范》实施,《规范》要求大中型商场超市使用的摄像头需能够清晰记录人员面部特征。  目

  8月1日起,北京市《大中型商场超市治安防范规范》实施,《规范》要求大中型商场超市使用的摄像头需能够清晰记录人员面部特征。


  “目前不少商场、超市中的 。此外,《规范》还特别要求,在开架食品销售区设置的监控探头,要能清晰辨别所有触动了食品的人员的行为、体貌及面部特征。


  同时,针对大型活动或假期内可能出现人员拥挤、踩踏的隐患,《规范》要求,一旦商场、超市客流明显增多达到一定标准时,商场必须采取限制人员进入、区域隔离、引导疏散等措施。


  此外,标准还要求存放贵重物品的柜台须设置声光报警、入侵探测报警等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