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编制的《大中型商场超市治安防范规范》今起实施,首次明确“人员识别”技防标准,即在所有商场、超市在开架食品销售区域,必须设置足以清晰拍摄到人的面部特征的监控设施,防范针对食品的人为破坏、投毒等案件。
探头须能清晰
辨认面部特征
注意到,《规范》中首次明确了“人员识别”的技防标准。据内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不少商场超市中的
。此外,还特别要求,在开架食品销售区设置的监控探头,要能清晰辨别所有触动了食品人员的行为特征、体貌及面部特征。
物品价值逾500万元
应装报警按钮
另外,大中型商场、超市应配备防爆毯、防爆围栏、警戒隔离带。
按新《规范》,存放现金、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的部门、部位应配置保险柜。贵重物品及容量较大的仓储室应具有声光报警。贵重物品销售现场声光报警装置应设置在3米以上的高度,确保无防范盲点。贵重物品柜台摆放价值超过500万元的物品时,应设置紧急报警按钮。贵重物品销售区应设置入侵探测报警装置,展示玻璃窗应设置入侵探测报警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