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许昌市路政管理处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加强道路安全防范及治超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域内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监管排查力度,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环境。
加强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区现场监管。许昌市路政管理处安排专人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对所辖高速公路上的涉路施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相关运营管理单位,并上报省道路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发现现场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情况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强令停止施工;对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依照法规进行处罚。
对高速公路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许昌市路政管理处高速路政管理大队以确保道路桥梁安全为目标,在加强巡查的过程中,及时发现并查处破坏、盗窃或非法占用高速公路用地和附属设施的案件;对高速公路交通标志不连贯、不齐全,交通标线不清晰,视线诱导设施不齐全,交通安全设施破损的,及时通知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进行修复和完善,督促他们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以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和客运车辆通行路段为重点,对道路安全设施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各县、市路政管理所和当地农村公路管理部门相结合,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清晰、规范、连续,弯道、坡道、桥梁路段设置警示、提示标志或者减速设施,农村公路增设限宽限高标志的要求,加大对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完善安全管理和防护设施。
依法加大高速公路、农村公路保护力度。许昌市路政管理处高速路政管理大队和各县、市路政管理所依法严格制止、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对明显超限的进站车辆予以劝返,对出站的超限车辆就近引导至固定超限检测站点(农村公路治超引导至农村公路临时治超点)进行处理。在工作中,他们加强与普通干线公路管理机构的沟通联系,建立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及时通报超限车辆情况,定期对超限运输违法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并抄送公安和运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