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把深圳打造为智能交通创新城市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交通科技处处长林维望:目前,深圳市智能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包括一个平台和八大系统,“一个平台”即交通共用信息平台,“八大系统”包括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干线交通诱导系统、停车场交通诱导系统、交通事件系统、智能交通违章管理系统、网格化机动车识别综合应用系统、闭路电视
。
目前,深圳市电子警察的应用极大地提高了交通执法工作效率。据统计,2008年交通现场查获交通违法行为32.7万宗,人均查获170宗,占查获总量的11.3%。而同期1850套电子警察设备查获258.9万宗交通违法行为,平均每套设备查获1399宗,占查获总量的88.7%,工作效率是人工执法的8.2倍,相当于路面警力增加了7.9倍。
为了加快深圳市智能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在未来几年内我们将建设1000余套线圈检测器、425个闭路电视系统、210个以上数字高清摄像机监控点以及电台、路面巡逻、道路施工、微波检测系统。
未来深圳市智能交通发展的方向包括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干线交通诱导系统、停车场诱导系统、指挥中心等四个方面,目标是综合利用交通管理信息,对交通进行综合调控,满足人们出行便捷、舒适、安全的要求,实现交通由被动控制向主动引导的转变,从而达到改善道路综合运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以及提高旅行速度等目的。
深圳市交通警察支队发展智能交通系统的经验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电子警察系统经过10年的发展,从设备功能、建设规模等方面看均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创新点包括:(1)设备功能从最初的抓拍闯红灯,扩展为能够抓拍车辆逆行、超速、压实线、不按车道行驶、大货车冲禁令等多种违法行为,满足了交通管理的需求。(2)随着数码成像、光电检测、压力检测、无线传输等各种新技术在电子眼上获得应用,电子警察的性能日益强大。(3)安装方式从传统的竖杆式发展到了悬臂式,拓宽了监控的视野和范围,高速连拍、分道检测技术提高了违法图片证据的严密性和公正性。
2、网格化车牌识别系统通过参与协助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协助查案、发现假套牌车、交通流量及出行习惯分析、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为交通执法拓展了新的领域,提高了执法效率。
3、交通指挥中心通过警用车辆GPS装置,快速定位事件发生点的最近警车,合理调度警力,提高了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理能力,降低了事件对交通负面影响的程度。
4、干线交通诱导系统通过布设在主干道上的诱导大屏幕,逐步建设形成了对车辆能够进行连续诱导,有效地提高了现有道路的使用率,实现了路网交通流的均衡分配。
我们认为,全面的信息采集手段和丰富的信息内容是提供完善的信息服务的前提,今后深圳市智能交通体系建设的方向是:利用综合调控系统,在信息支撑下,实现事件的快速处理,降低交通时间对路面交通的影响程度;应用一切科技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警力的合理、快速的调度;通过各种信息采集手段,应用成熟的时间检测算法,实现快速发现事件,从而为人们出现提供便捷和安全的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