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会议提出,到2015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降低18%,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0.4%、14.3%、14.7%和13.3%。
会议强调,要按照全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要求,突出加强源头控制,做到既多还旧账、又不欠新账,坚决走出“先消耗、先污染、后治理”的怪圈;要突出加强重点工程实施,对确定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要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力争每年竣工80项,形成年节能能力60万吨标煤;要突出加强重点大户监控,对年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的220家企业开展能源审计,落实奖惩措施;对422家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运行管理监控平台和污染物排放自动
,促其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同时,要突出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工业领域,突出抓好化工、冶金、火电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建筑领域,突出抓好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交通领域,突出抓好交通节能减排专项行动。重点流域,大力实施以水污染防治为主的碧水工程,市域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国家或省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