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拥堵是否就是城市发展的必然?造成交通拥堵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如何应对城市发展对交通的挑战?5月30日,就此专访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
确立公共交通的主体地位
这名负责人表示,本市应尽快出台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相关政策及实施方案,确立公共交通的主体地位。积极构建一体化综合运输体系,在设计和规划阶段对整个城市或区域的交通综合考虑,合理布局交通枢纽,使各种交通方式之间顺畅有效衔接,提高交通运行效率。
完善城市路网系统
结合本市交通拥堵发生的实际情况,按照天津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抓紧实施路网改造工程,充分关注组团间的交通需求,大力提升本市国、省道道路通行条件,使之与周边省市道路以及各区县经济发展相协调。对本市与外埠道路的衔接点、集疏港货运通道、进出中心城区通道等易引发交通拥堵区域采取综合提升措施,消除交通节点。对外环线实施升级改造,充分发挥其外部交通与内部交通转换的功能,使进入市区流量能够在外环线快速分流。
应用智能化管理手段
交管部门将不断加强三个系统、一个平台建设。一是加快城市交通信号协调控制系统建设,逐步实现中心城区、滨海新区、环城四区的交通信号协调控制,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二是推进道路交通视频
、110接处警等各系统间的信息共享和综合分析。
实施科学交通组织方式
提出“强弱不见,机非分离,单向交通”的交通组织思想,结合交通流量时空分布特点,实施科学、系统、灵活的交通组织方式,对交通流进行科学的调节、疏导,充分挖掘路网潜力,使路网各点交通压力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趋于平衡,区域与区域之间交通组织的有效、合理衔接,逐步形成功能完善、组织合理的交通组织体系。
从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按照“路面管理第一,勤务管理第一”的思路,由原有守点为主向动静结合、动态化勤务模式转变,由突击整顿为主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转变,由传统的管理向智能化管理转变。搞好交通秩序管理,对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依法处罚。
提升城市交通文明程度
每个交通参与者,都应自觉承担保障交通顺畅有序的社会责任,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和利他意识,在交通出行中倡导“让”、摒弃“抢”,营造文明交通、平安出行的社会氛围。